二、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
1.以校企合作为体制基础,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培养具有正确职业理想和良好职业道德、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就业、适应社会的数以亿计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教育战线的同志们要树立新的质量观和人才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即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转变。应该看到,这种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是以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为基础和前提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是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的体制保障。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推进“校企合作”,要找准双方利益共同点,建立企业与学校合作的动力机制,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主动寻求行业企业的支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要注重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在管理制度和合作机制上下功夫,注重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鼓励校企合作方式的创新,可以是人力资源培养与使用方面的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实习学生,企业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实训环境;可以是学校依托企业培训教师,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也可以将自己的技师派往学校提供教学服务;鼓励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促进学校的专业和课程建设与改革;中小企业可以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职工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等。
要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共进、互惠双赢的良性循环。一方面,进一步鼓励行业企业办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不少的国家和地区将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作为行业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我国应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举办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维护和增进行业企业的利益,进一步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鼓励职业院校创办企业,以学校的人力资源优势促进校办企业的发展,以校办企业的运营机制和经营收益支持学校建设。近年来,不少职业院校利用所办精品专业的品牌优势,积极创办相应的校办产业,依托专业发展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专业建设。这些企业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相对稳定的教学实验、技能实训和生产实习的基地,为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提供了很好的物质基础,也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2.以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要以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逐步形成一套内部体系完整、外部关系协调、便于普及推广和运行顺畅高效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制度,努力将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首先,加快教学模式改革。职业院校要突破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组织形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要处理好“工”与“学”的关系,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在开展顶岗实习的过程中,职业院校可以按照特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安排学生一半时间在企业工作岗位上学习,一半时间在学校学习;有些地方和职业院校可以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将学生安排在企业岗位上学习,也可以在保证总量的前提下,将学生在企业的时间分成若干部分,与学校教学活动交替进行;学生可以在三年内集中完成学业,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总之,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具体教学组织形式上,我们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为原则,鼓励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教学组织形式多样化。
第二,加快教学内容改革。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注重专业学科体系,对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特别是不能及时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更新内容;教学计划中知识传授的内容偏多,占用了大部分学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安排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当务之急是要对现行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在指导思想上,要努力突破专业学科本位思想,注重安排提高学生岗位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的内容。在确定教学目标时,要做到市场和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注重培养学生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在专业设置上,必须瞄准市场,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内容,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在具体的教学内容安排上,以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为导向,尽快调整职业学校课程结构,合理安排文化基础课程和职业技能训练的比例。
第三,加快教学方法改革。职业院校要大胆改革现行教学方法,尽快突破传统的偏重课堂知识讲授、轻视岗位技能训练的做法,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创新有利于培养训练学生技能、工艺和职业能力的教学方法。今后,检验职业院校的教学方法的成败得失,就是要看是否有助于学生解决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的技术问题、工艺难点,是否有助于他们提高职业能力和工作绩效,能否有利于他们顺利就业。
3.完善管理办法,为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涉及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需要学校和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顶岗实习各个环节的管理,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这是一个深层次关键性问题。
首先,要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目前,职业院校现行的学籍管理制度主要是适应校园的学生管理,缺乏开放性和动态性,不能很好地满足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需要。学生要用一年或者更多的时间在企业顶岗实习,在实习的现场没有相应的学籍是很难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这对适应了传统管理的学校和教师来说是个新的课题。今后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吸收企业参与学籍管理,探索学生双学籍管理制度,即学校教学学籍和企业实习学籍。特别是学生在企业岗位实习期间,学校要帮助企业在实习单位建立学生的档案,以便于企业和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共同考查学生实习的全过程,考核学生实习的效果;鼓励企业按照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机制管理学生,注重实习期间的学籍管理与学校内学籍管理的衔接,让顶岗实习的学生适应企业的管理制度、文化氛围和实际的工作管理环境。同时,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注重学生理论学习和岗位实习的有机结合,组织学生在学校结合实践学习理论,安排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学习必要的理论。职业院校教师要带领学生到企业实习,并加强指导和管理;提倡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了解学校教学与管理制度,熟悉学生情况,提供教学服务。
第二,为企业提供政策优惠,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明确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的责任,同时,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将企业支付实习学生的报酬以及相应的实习投入计入生产成本,予以税前扣除。鼓励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实习的支出,计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等。
第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等单位要进一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利于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场合、方式等;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严格检查,消除隐患,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四,职业院校和企业要为参加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学生提供必要和合理的劳动报酬。学生通过岗位实习,从事实际的生产、服务活动,为企业付出了辛勤劳动,创造了经济效益,因此得到必要的报酬作为实习补贴,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实习补贴,用于贴补学习期间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来说确实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意义尤其突出。
积极推动地方和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职业院校在成熟的行业岗位上先行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试点范围;鼓励更多的地方和职业院校根据自身实际,勇于打破常规,大胆进行实践探索,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试行半工半读教育。要全方位、深层次地研究半工半读问题,争取在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创造更好的经验,逐步在全国推广。

